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泰安市科技特派员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
2022-11-09 14:40

各县市区科技局、泰安高新区科技创新部、泰山景区文旅经发部、徂汶景区经发部,市直有关部门、单位,省属以上驻泰有关单位:

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工作战略部署,发挥科技在乡村振兴中的支撑引领作用,推动科技特派员深入基层创新创业,促进农村产业深度融合。根据《泰安市科技特派员科技项目管理办法》(泰科特发〔2018〕2号)、《泰安市科技创新发展项目管理办法》(泰科发〔2020〕7号)有关规定,现组织开展2022年泰安市科技特派员科技项目申报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支持重点

(一)支持先进成熟适用的新产品、新技术的引进推广与农业科技成果的产业化示范项目;

(二)开展“互联网+”创新创业,农业物联网、电子商务等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;

(三)支持市场前景广阔,为农村基层提供技术、信息等服务,能带动农民创业并实现增收致富的科技项目;

(四)鼓励科技特派员依托农业科技园区等平台载体,在基层开展的农业科技项目;

(五)优先支持县市区、功能区围绕区域内特色产业,引导科技特派员申报推动产业创新发展项目;

(六)优先支持申报单位配合科技特派员工作、自筹资金较高的项目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(一)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市科技特派员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(以下简称市科特办)认定的服务期内的科技特派员;

(二)项目申报单位为科技特派员所服务的单位(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事业单位,如农业龙头企业、合作社等),具备开展科技助力乡村振兴的基础;

(三)项目技术先进适用、成熟可靠,对当地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有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,市场前景广阔,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明显;

(四)项目主持人有未结题的泰安市科技特派员科技项目,此次不得申报。

三、申报渠道

科技特派员填写《泰安市科技特派员科技项目申报书》,经实施单位、联合单位签署意见后,由区域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,正式行文推荐至市科特办。

四、申报要求

区域主管部门10月31日前将2022年泰安市科技特派员科技项目申报汇总表(附件1)、《泰安市科技特派员科技项目申报书》(附件2)(纸质版,一式一份)报市科特办,电子版打包发送至kjjnsk@ta.shandong.cn,不接受申报单位单独报送。

联系人:陈志强 齐明  联系电话:6991130

联系地址:泰安市政大楼B7013房间

附件:1.2022年泰安市科技特派员科技项目申报汇总表.xls

      2. 泰安市科技特派员科技项目申报书.doc

泰安市科技特派员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22年10月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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